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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
-Day 2.罕嫁。
【除非是憤世嫉俗,不然有哪個平凡女生願意不嫁、孤獨終老?】
我要為準新娘拆掉"罕嫁"的標籤!
這篇文,我老想了很久卻還是想不到該怎麼開頭。在任何社會制度都有其時代背景,而古時候的婚姻制度都是一句話:"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"結婚,必須由父母做主,再經媒人介紹,然後接下來就開始準備一連串繁瑣的儀式——對時辰八字、提親、準備嫁妝、佈置新房……等等。(光看要準備什麼、要做什麼,我都忍不住抖了一下,好複雜呀!)話說回來——隨著時代的改變,這些繁瑣的儀式並沒有改變啊!只是程序改了,調亂了。現代大多數人談戀愛久了、也打算以結婚為前提開始計劃,未婚先同居也已不再是什麼新鮮事了!
是的,最近耳邊傳來不少朋友的婚訊。每每聽見這樣的消息,心情都會非常開心并祝福著!然而在長輩的眼中,他們會說:"才二十幾歲就結婚,有沒有這麼"罕嫁"啊?"聽了這句話,我都會忍不住翻了個白眼!感覺有點掃興的一句話。看來隨著時代的改變,長輩的觀念也會改變——以前的時代,男男女女十幾歲就結婚生子,家公家婆、岳父岳母個個都搶著說想要抱金孫。現在該說長輩們都跟上了潮流、鼓勵年輕人們晚婚還是年輕人……永遠都不明白長輩們的心思?
在這裡我都發現了一個現象,反對未婚先同居的那一方往往是女方的家人,而男方的父母往往都是理直氣壯、有要緊沒要緊的說:"偶仔無蝕底嘎!同居咯!"由此可見,誰嫁女兒不是寶——父母心疼女兒要是吃虧,人生還能重來么?所以,想結婚還是必須以父母為重——提親,是必須的!這除了敲定準新娘準新郎的婚事、婚期以及達成雙方家人的共識為目的以外,也是一種對彼此的尊重禮貌。父母幾十年來的苦心養育,總不能白白送出去吧?回頭想想,若有人靜悄悄拿走你的心頭寶,你會生氣么?所以,結婚——不是兩個人的事兒,而是兩家人的事兒。再——所以,除了這些提親儀式必須以父母為重以外,其它的婚紗照怎麼拍、結婚典禮怎麼舉行就任由年輕人發揮創意去大肆慶祝!
言歸正題,我的題目是"罕嫁",這兩個字往往都是一些三姑六婆、七嘴八舌的嘴巴里說出來的,嗯……我會翻白眼,也很想說:"是"罕嫁"又怎麼了嗎?"女的說要嫁,也要那男的願意娶啊!男的願意掏心掏肺、掏錢掏時間陪女的籌備所有的一切都還沒說半句怨言,外人又插什麼嘴說女的"罕嫁"?要說的時候,還得回頭看看自己的兒子是否也曾把自己的女朋友帶回家過夜,是不是也說著你的未來媳婦也是"罕嫁"的呢?(此話意有所指,歡迎對號入座。)倆人在一起彼此喜歡相愛並且有計劃的走著,成全——難麼?
別用世俗的眼光為即將迎向幸福的新人套上標籤,每個人都值得這份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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